规章制度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信息公开 >> 规章制度
  • 永嘉学院高职部办公室管理制度(暂行)
  • 作者:  编辑:  来源:   时间:2021年11月23日
  • 为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,增强师生对学院的责任感和归属感,推进学院日常工作规范化、秩序化,树立学院形象,经研究制定永嘉学院高职部办公室管理制度。

    一、仪容着装规范

    教师日常着装端庄大方,仪容整洁素雅,行为举止文明规范。

    二、工作行为规范

    1. 严守党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    2. 各科室行政人员8:20按时上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。临时有事外出需向上级领导请假,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。

    3. 禁止使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,上班时间行政人员手机应保持畅通。

    4. 禁止在办公室用餐。

    5. 严禁上班期间上网聊天、炒股、购物、看剧、玩游戏等违纪行为。

    6. 爱护办公设备、仪器,节约使用纸张,能用废纸打印复印尽量不使用新纸,规范使用办公用品。

    三、卫生行为规范

    1. 各科室做好每日清洁,保持公共办公环境整洁有序,按时给植株浇水。

    2. 各位行政人员应保持办公家具清洁,个人办公区域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不得在室内堆放杂物、乱贴乱画,办公桌上禁止放置饮料、食品等与办公无关的物品。

    3. 办公区内严禁吸烟饮酒、随地乱扔垃圾,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、扔烟头、纸屑、吐痰等。

    四、安全行为规范

    保护学院信息安全,严禁对外泄露学院相关涉密信息。

    保护学院财物安全,办公室无人办公时应及时将门窗锁好。钥匙请随身携带,严禁随处放置。

    未经领导审批,原则上不允许将私人访客带入办公区域。

    做好学院用电安全,做到人走灯灭。下班时随手关闭电脑、电扇、空调等设备。

    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永嘉学院 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1月1日


地址:永嘉县三江街道 电话号码:0577-67198022
备案号:浙ICP备06027531号/经营许可证号:12330300470510558k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329号 技术支持:麦拓科技